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湘聚大厦消防隐患突出

2017-12-27 8:38:20发布24次查看
“不求福,但求生”
关于恳求有关部门彻底落实解决湘聚大厦广大业主呼声的报 告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湘聚大厦的业主,曾数十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湘聚大厦投入使用时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湘聚大厦经营者违反消防法规定擅自将附一楼地下车库、一、二、三四楼租赁给老百姓大药房、新一佳家居超市、南洋地板城、欢乐迪ktv作为商用,尽管消防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例行检查、责令停业,但大厦经营者至今为止依然我行我素,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达两年之久。
春节将至,湘聚大厦消防隐患就像一座火药库。人命关天的大事始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彻底解决,老百姓的呼声如同天上的浮云。某些经营者竟然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于不顾,而执法部门对违法者制而不止,无可奈何。政府的公信何在,政府的公权何在?我们强烈呼唤珍惜生命,再再次恳求有关部门领导督促并落实对该大厦管理者所作所为加以制止、防患于未然,预防和遏制特重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还大厦平安、和谐的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紧急报告!
湘聚大厦广大业主
二0一二年一月四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我支队2012年1月17日接到贵办转来的《湘聚大厦消防隐患突出》的群众举报信件,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消防监督人员对该大厦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将长沙市湘聚大厦存在的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沙市湘聚大厦(又名湖南湘龙大市场)位于长沙市远大路130号(原长沙市八一路1号),地下2层,地上25层,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其中地下二层为设备用房,地下一层为汽车库,1-4层为商业,5层为转换层,6-25层为通廊式住宅,5层及5层以下于1992年开工建设,1995年建成,6-25层2006年动工建设,2007年建成。 该大厦长期存在复杂的产权纠纷。产权纠纷一方湖南省湘龙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湘龙实业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1993年与长沙市郊区马王堆乡合作,租赁了马王堆乡原长沙市八一东路1号该宗土地建设了湖南湘龙大市场5层及5层以下,1996年湘龙实业总公司与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作成立湖南湘龙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龙超市有限公司),湘龙实业总公司将湖南湘龙大市场投入到湘龙超市有限公司,占湘龙超市有限公司90%的股份,湖南省工商局占10%的股份,湘龙超市有限公司拥有湘龙大市场90%的资产,湖南省工商局占10%。1998年湘龙超市有限公司和湖南恒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贸易公司)合作,成立了湖南省广通电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通电子城有限公司),但恒星贸易公司没有投入资金,也没有进场,合作失败。2000年恒星贸易公司把它那一纸废弃的合同转让给湖南亚华高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高校投资有限公司),亚华高校投资有限公司利用湘龙超市有限公司和恒星贸易公司发生的合资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占据湘龙大市场。但亚华高校投资有限公司因未对广通电子城有限公司投入资金,于2003年9月8日被注销。湖南湘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聚投资有限公司,系亚华高校投资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更名而来)私刻了湘龙超市有限公司的公章形成了假的广通电子城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在不具备开发资格的情况下违法对湘龙市场6-25层进行开发并对外销售,已构成刑事犯罪,相关部门己进行了处理。目前湘龙超市有限公司、湘聚投资有限公司均宣称拥有该楼5层及5层以下和6-25层未销售部分的产权(两家公司均设在该大楼第3层),且6-25层大部分未销售住宅被该大楼建设过程中的上百个债权单位和个人占据。 由于该大楼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和产权纠纷,长期以来矛盾不断,管理混乱,且6-25层已售住宅住户办不到房权证,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断上访。签于该大楼的复杂矛盾和纠纠纷,2008年3月26日,芙蓉区委、区政府成立长沙市芙蓉区处理湘龙大市场遗留问题办公室,专门处理湘龙大市场的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该办公室自成立到现在一直在全力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消防问题 该大楼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大楼土建工程因规划、建委等手续不全一直不能申报消防验收; 2、4层及4层以下在一层设置消防控制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6-25层在5层设置消防控制室,设施瘫痪且控制室的设置不符合要求; 3、未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两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室外南向防火间距内原有建筑未拆除; 5、部分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的门被拆除或损坏; 6、部分室内消防栓未配备水枪、水带; 7、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疏散走道内没有设置应急照明或应急照明地面最低照度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消防行政审批和执法情况 该大楼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进行消防验收,为维护稳定,芙蓉区委、区政府对该大楼高度重视,为了盘活市场,对市场进行有序管理,要求各相关单位采取了搁置产权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全力化解矛盾。2004年芙蓉区消防大队对三楼地板城室内装修进行了审批和验收,2011年芙蓉区消防大队对一、二楼湖南省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广通店室内装修进行了审批和验收,并于2011年10月28日下发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合格证》,四楼畅享好歌欢乐迪娱乐城室内装修工程目前已完工,暂未投入使用。今年3月16日,我支队消防监督员发现四楼畅享好歌欢乐迪娱乐城室内装修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于3月17日进行了立案调查,5月5日对该娱乐城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拾万元的行政处罚,现已执行到位。2011年7月15日,我支队对四楼畅享好歌欢乐迪娱乐城室内装修进行了审批,下发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长公消审[2011]第w181号)。8月23日,我支队再次对已审批合格的该娱乐城室内装修工程进行施工监督,发现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的违法行为,遂再次立案调查,并于9月9日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9月15日我支队消防监督员检查时发现该大楼负一层的老百姓大药房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安装不到位、不符合要求,依法实施了临时查封。 四、建议 1、由市政府责成芙蓉区政府尽快解决湘龙大市场报建、验收、产权等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杜绝或减少群众上访,做好维稳工作。 2、由于该大厦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由市政府责成芙蓉区政府将该大厦作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给予曝光,停业整改。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