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一、本人于6月13日所提交的信件《商品房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一事,6月24日宁乡县住建局质监站领导有前来进行协调,协调结果见6月30日住建局在市长信箱中的回复。协议中第2点“针对业主反映主卧室顶板混凝土强度偏低的问题,由开发商组织专业人员采用混凝土回弹仪等设备对该部位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并由设计单位及业主对检测过程见证,根据检测结果再决定是否需要处理。”至今未有任何检测。
二、下大雨时原来阳台渗水的地方又有扩大。
协议中住建局领导承诺“我局工作人员已督促开发商尽快实施,并将跟踪处理结果。”,快两个月过去了,开发商并未履行落实,处理结果住建局干部真的有进行跟踪吗?
我局于2014年6月24日接到由你室转来市长信箱信件反映《商品房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宁政督信函[2014]174号)后,随即于2014年6月25日上午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物业公司、业主一起在业主所购房屋(盛景豪庭42栋6068)内现场查勘并召开了会议,形成了初步处理意见。之后我局曾多次联系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处理,针对本信件反映的第一条问题,建设单位根据我局提出的处理意见,联系设计单位现场查勘和质量认定,并与业主进行交流解释。针对渗漏问题,开发商已按处理意见的要求进行了48小时蓄水试验,蓄水期间未发现渗漏现象,如有新的渗漏情况,请业主与建设单位联系,我局已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进行维修。
同时,为了更好更快的处理好人民群众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提高工作效率,希望投诉人直接来我局进行维权和投诉,我局将积极处理和应对。
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