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以来,相关部门根据住建部《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j511-2006)关于垃圾站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隔的规定,拆除了郭亮南路的垃圾站。
但垃圾站拆除后,留下了个9米长,6米宽,5米深的大坑,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是目前坑内积水3米,暑期将至,一旦小孩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恶劣后果无法想象。二是梅雨将至坑内水位将继续上涨,大坑隔壁28年房龄的老房子被4月至今长期的积水浸泡,地基和房屋结构被严重破坏。目前已出现地基开裂现象,如再长期浸泡将会造成房屋垮塌、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这些事故的责任是任何人都无法承担的。
因此,为了消除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尽快填好这个坑,消除这个巨大安全隐患。否则,我们将按照《物权法》相邻权第91条规定填好这个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在信中所提到的项目属于垃圾收集站提质改造,是为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品质,积极响应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的强烈要求而进行的提质工作,区市政局、街道、社区结合该收集站的实际情况研究决定由原来露天的提质改造成地埋的收集站。
垃圾站改造前,社区召开专题会议并对附近居民进行走访沟通且已取得居民同意,但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住户张海燕反悔不愿支持该工作,与该住户多次协调处理未果,工程停工不能正常进行。导致现在沿线居民、单位的生活垃圾无法收集处理,群众意见很大。
5-6月期间,街道、社区多次上门解释,但张海燕户提出退出8米再建或者选址新建的不合理要求。街道、社区下步将多方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垃圾收集站能顺利完成,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