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长沙市芙蓉区长岛路8号天扶华庭的业主,我们小区目前没有业主委员会。在2017年8月中旬,湖南新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小区1楼电梯间贴出停车费调价通知(见附件),说自2017年8月1日起将小区停车费,由原来的1小时内免费,1-12小时内5元,12-24小时内10元,上涨至:30钟免费,31分钟乳石2小时10元;2-12小时15元;12-24小时20元,月卡500元。上涨幅度高于100%,比长沙房价涨幅还要高。作为业主,我去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表示,此涨价行为是公司行为。我表示,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应该与业主进行协商,或者取得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签字,物业公司表示,这个收费标准,他们已经公示了,而且停车收费政府已经开放,无需协商。
我今天又拨打了长沙市物价局的电话,物价局给我的答复是小区停车收费调价,需要通过业主大会或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未同意,业主可不执行。
作为业主来说,9月1日越来越近,我们不想进行过激的维权行为,但在目前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形下,如何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呢?不知道政府是否有相关的部门可以介入协调,希望能有物价、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介入协调。
附件1:qq图片20170823154215.jpg
附件2:qq图片20170823154215.jpg
自收到《天扶华庭小区停车场收费单方面上涨100%》交办件后,我们对当事人庄女士和新楚物业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现将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当事人反应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在价格方面少了一项年卡400元/月,其它情况均属实。
二、由于其收费新标准只是单方面行为,按《物业法》规定,责令其与业主进行协商或征得半数以上业主签名同意后执行。
三、对天扶华庭新建的停车场收费亭进行了拆除。
五里牌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