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长沙路桥通行费开始征收了,广大车主集中反映长沙市住建委(路桥征稽所是其二级机构),1、路桥通行费的收费依据何在?国务院也没有有关文件,2%。的滞纳金相当于70%的年息,全世界最高的利息,收费标准依据何在?2、修路建桥是政府必须要建设的基础设施,全国80%的大中城市早已取消路桥通行费,为什么长沙还在收取?3、每年的路桥通行费到底流向哪些部门,桥梁维护所一小小官员采用瞒报漏报,偷工減料轻轻松松捞取百万回扣,路桥通行费是不是部门的摇钱树,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为什么路桥通行费支出情况不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老百姓监督?
关于《关于一年一度的路桥费征取》的回复
tom.com网友:
您好!
您有关车辆通行费的来函已收悉,现就来函所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路桥通行费的征收法律依据
《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是2005年6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的地方政府规章。它是依据《立法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目的是规范本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行为。因此,长沙市征收路桥通行费是有法可依的。
关于“滞纳金”的问题
根据《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一)拖欠、逃缴应按年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的,除责令补缴外,可从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起,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费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而并非您所提到的2%的滞纳金。
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在征收路桥通行费
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取消通行费征收的属于少数城市,如重庆、武汉、厦门、南京、哈尔滨、乌鲁木齐等大多数城市依法依规、结合当地实际在收取通行费。特别是广州市,对试行了13年的《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已更名为《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办法》于2013年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四、关于路桥通行费收支的基本情况说明
我市城市路桥通行费按照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偿还城市道路建设的贷款本息以及路桥维护和征收管理的规定执行的。目前我市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是以刷卡和转账的形式收费,直接通过银行解缴到省非税管理局专用账户,再转至国库。然后再由国库转至我市财政部门,具体使用由财政部门根据还贷、桥梁维护管理等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统一计划安排。
(一)1991年至2011年收支情况说明
2013年,我市在对汪涵委员湖南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495号提案的答复中就1991年至2011年通行费的具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答复:截止2012年底,我市收取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共计268762.04万元。1991年至2011年我市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总额为243261.6万元,支出情况如下:偿还贷款本息和投资回报164074.7万元;路桥维护42763.11万元;收费开支和桥梁安全管理36423.79万元(含付公路部门收费站次票代征费、省代扣费7594.65万元)。2012年9月,市财政局已将2010年和2011年的路桥通行费收支情况向提出申请的市民进行了公开。
(二)2012年至2013年收支情况说明
2012年通行费收入25418.70万元,累计支出30418.7万元(含历年通行费结转收入),其中:桥梁建设贷款本息偿还5000万元;投资回报12976.55万元;桥隧管理维护支出11578.49万元。2013年通行费收入19490.87万元,已支出20612.35万元(含历年通行费结转收入),其中:桥梁建设贷款本息偿还5000万元;支付投资回报8850万元,桥隧管理维护支出6762.35万元。投资回报还有4831.50万元未付。
五、针对您提到有同志存捞取百万回扣的事情,建议您直接向市纪检委举报,走相关的法律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路桥建设的关注,同时也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我市所征收的车辆通行费将会在加强城市路桥建设,创建良好交通环境,更有利于方便广大车主和全体市民出行提供优质的服务而继续努力。
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14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