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我叫肖孟军,系望城区白沙洲街道居民,家庭成员6口,父母年老多病,妻子身患残疾,一对双胞胎儿子身材矮小,人见人怜,为了改善一家人的生存环境,我在亲友资金和物质的帮助下建得一栋约300平米红砖楼房,共耗资近20万元,由于无法办理建房手续,被当地征收部门强拆。强拆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凌晨,强拆过程粗暴野蛮,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心目中执法为公,执政为民的光辉形象!区区一栋民房,居然动用大批警力,对我家来了一个大扫荡,此番作为实在违背党章党纪,与习主席维护国家安定、人民团结的精神大相径庭。
为了争取我们全家人的生存权益,我携妻儿去白沙洲街道及区政府办公室多次寻求帮助,结果遭到街道办副主任王彪、姚铁及当值人员的殴打,妻子和儿子被抓进星城镇派出所,在置留室度过漫长的一夜,我的妻儿所犯何罪?不但得不到妥善安置,反而对他们采取这种非人道的做法。
请问:中国的人权在哪里?都说中国是法制社会,而法制的根本与“强拆、”“强办”又有何差别?
国家要发展,推动社会生场力,扩大建设规模,规范国土合理化运用,这些老变形都能理解。
但是老百姓的根被拔了,党在人民心目中怎样评分呢?尊敬的胡市长,感谢您百忙之中体恤民情主持公道。得罪之处,请您海涵!
附:参与此次强拆的主要负责人——
指挥长:佘振威 社会事务局副局长:曾文武、唐明安 工程部负责人:杨晓科、尧新利 街道办副主任:王彪、姚铁、王绍军 村支书:张国诚等。
此致
敬礼
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
马桥河村村民:肖孟军
手机:13974827748
2014年5月6日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强拆有罪,知法犯法”等问题。街道主要领导非常重视,随即作出专门批示,并安排专人调查核实你所反映的相关问题。现根据相关资料,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回复如下:
1、你户一家7口人,分别为户主,父母,兄,妻儿(双胞胎),家有1栋老屋,为2层砖混楼房,占地面积120㎡,在2013年另新建一栋砖混结构占地面积120㎡的楼房,肖孟军所指未补偿拆迁款房屋为2013年新建的楼房。该户在望城经开区天卓项目征拆安置范围内,项目在2013年启动至今,该户未签订征拆协议,未进行征拆安置,。
2、2013年8月20日,经望城区行政综合执法局认定你新建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手续,为违章建筑,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自行拆除;2013年8月22日,望城区国土资源局认定你新建房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第76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你在3日内自行拆除,并作了调查笔录、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2013年8月22日,望城经开区制作了你户等6户拆违行动方案,经望城经开区、望城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区法制办和区领导审批同意,在9月份“雷霆行动”中对你户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此次行动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3、对你户违法建筑拆除行动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秦国良和副区长戴水文指挥,望城区公安局、望城区行政综合执法局、白沙洲街道、望城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经开区国土所、卫生院、供电所、马桥河村等相关部门共150人参加。在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没有出现“打了市民”的情况,但你及亲属一直态度横蛮,辱骂执法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