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长大人监督相关部门:1、岳塘路洋湖博才小学及(幼儿园旁)建立通讯基站,请问该基站、是否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审批,是否严格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电磁辐 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第18号令)等规定进行审批,为何审批部门不进行详细调研考虑周边环境、学校及幼儿园;
2、该基站总功率是多大,对小孩的影响是否有详细的分析评测报告,为何基站负责单位不考虑学校的小孩,不严格按照国家环保局第18号令执行?
3、通信基站不能建设在“敏感建筑物”周边,比如: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建筑物周边,请问相关部门把《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当耳边风吗?
4、请环保部门对该基站进行详细调研给出详细的环境影响报告,并公示于岳塘路洋湖博才小学,让我们学校家长放心。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五)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我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该基站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td-lte1期第二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基站名称为“岳塘中路”,位于洋湖博才小学和中天栖溪里小区中间的岳塘路上。2014年8月4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td-lte1期第二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湘环评辐表[2014]31号)进行了该工程项目环评批复。目前,移动公司已完成该基站的土建工作,尚未开通。
根据省环保厅批复要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长沙分公司须在上述基站投入试运行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到省环保厅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通过验收工作的开展,将更进一步确保该基站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我局将督促中国移动公司长沙分公司严格履行环保验收手续。鉴于该基站建设引起投诉,我局要求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加大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协调力度,认真做好基站建设期、试运行期的宣传、解释工作,全面化解纠纷。
特此回复。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110值班室
201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