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同志,2013年9月反映的韶山路人行道u型管成为行人绊脚石的问题,城管执法局作出了公事回复,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再请你们评估一下这个绊脚石的工程是不是符合群众需求。韶山路本来就是一条交通流量非常大的交通干线,政府考虑物理分隔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是解决违章停车,现在看分隔以后韶山路的违章停车是不是就缓解了?你们可以去调查一下,现在的韶山路机动车道上有多少电单车和自行车在奔驰,而分隔以后的人行道又停放了多少车?仅仅只讲雨花亭安贞医院一线,违法停车长达24小时的屡见不鲜,行人还是只能从车间穿行,变成非机动车道走行人,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从韶山路实际情况出发,从党的群众路线出发,拿出有效手段解决绊脚石。附带2013年9月的城管局的回复 网民朋友:您所提490726号市长信箱信件我们已收悉,该意见系关于韶山路非机动车道保护性路障(u型管,韶山路人非共板改造工程)成为行人绊脚石的相关情况反映,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首先,非常感谢市民朋友对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信件中提到的韶山路(文艺路口-二环线)人行道保护性路障为我局于2011年实施的韶山路人非共板改造工程,简称u型管。该工程是在该路段东西两侧人非混行道中间安装u型管隔离设施,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物理隔离,以达到路权明晰,行人通行安全,遏止机动车违规停车等目的。该工程建设的起因源于2010年全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在长沙考察时对韶山路交通通行状况进行评估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同年8月,我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对韶山路两侧人非共板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并聘请交通部规划设计院提出了《韶山路人非共板改造设计方案》。2011年,为落实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关于减少占道停车的意见,配合城区清理规范停车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公安局长公【2011】117号文件《关于韶山路“人非”物理隔离工程有关意见的复函》及时任副市长李军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局对韶山路组织实施了人非共板改造工程。该工程建设完毕之后,韶山路行人通行状况明显改善,人行道占道停车的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大大降低了市民通行的安全隐患。关于您在信件中所提到的人非共板改造建成后给骑车的孩子们及盲人造成的出行不便的问题。我局在人非共板改造中所安装的u型管无阻碍盲道的现象,且后续工作中已协调配合市交警支队在各个路段设置提示标语及警示设施,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机动车的分流进行引导和有效管理,并根据消防需求、非机动车通行及行人安全等因素,对部分确有必要进行调整的地段进行了拆除和优化,同时密切关注人非共板改造的实施效果,做到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该工程系多次现场勘查和专家论证,关系到我市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和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长远大计,因此禁止沿线停车及实施人非物理隔离的措施势在必行,由此所造成的暂时性的不便,请广大市民多理解支持。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韶山路u型管问题的情况说明
congcong6688市民朋友:
韶山路(文艺路口-二环线)人行道保护性路障为我局于2011年实施的韶山路人非共板改造工程,简称u型管。该工程建设系2010年全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在长沙考察时对韶山路交通通行状况进行评估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同年8月,我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对韶山路两侧人非共板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并聘请交通部规划设计院提出了《韶山路人非共板改造设计方案》。2011年,为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关于减少占道停车的意见,配合城区清理规范停车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公安局长公【2011】117号文件《关于韶山路“人非”物理隔离工程有关意见的复函》及时任副市长李军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局对韶山路组织实施了人非共板改造工程。该工程是在该路段东西两侧人非混行道中间安装u型管隔离设施,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物理隔离,以达到路权明晰,行人通行安全,遏制机动车违规停车等目的。建成后,市委市政府、交警部门及社会各界对u型管的建设给予了充分认可,目前而言,韶山路u型管是不大可能进行拆除的。
针对个别市民提出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行人通行不便的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是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管理,着力解决车辆在人行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在人行道随意穿行等问题,为此,特建议如下:一是由芙蓉区、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对韶山路沿线人行道违法停车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杜绝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还路权于行人;二是交警部门加强对非机动车道的管理,严禁非机动车道上停车,严禁行人和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上,严禁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进一步明晰路权,杜绝随意穿行乱象,只要管理措施得到,坚决杜绝车辆乱停现象,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能各行其道,韶山路u型管将不再是绊脚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