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及信访领导:
我 杨其安系原天心区大托镇畜牧兽医站的工作人员。
我于2014年8月21日收到街道工委、办事处的信访答复意见书,现对信访答复做复查申请,并提出有关于问题答复的申述说明:
1、 关于居住问题的无人员回访,就得出结论表示不理解。我于1974年8月进入大托兽医站从事兽医、检疫工作,户口性质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享受当时的城镇户口各方面政策,而我的家人现在才是居住在大托村一组的自家房屋内。原本我也是居住在其中,但今年来儿子都已经长大成家,家庭成员也越来越多,生活负担也越来越大,由于近年来“原大托兽医站老药店”经营惨淡,日常生活都不能得到维持,俗话说物质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础,这便慢慢造成了夫妻生活极度紧张,现居住地址不是原来的和家人居住在大托村一组,而是“原大托镇畜牧兽医站老站楼”,同时子女考虑到我的生活不易,吃饭问题还是在一起。
2、 关于答复意见书的第二点内容,我提出严重抗议并对相关人员没有对我个人进行回访,就听信其他人员片面之词表示出极大的愤慨。
意见书上说2007年老站房就变成危房,原兽医站解除承包经营权、撤出并交回承包垫付药物资金,计14103.91元,我表示反对。老站房问题是今年(2014年)7月份提出来的,并不是2007年。承包经营权药物资金14103.91元是原兽医站用相关药品抵押给我的资金,我经营多年突然提出要我撤出,同时要我用现金方式交还当初原兽医站抵押药物资金,这一点我表示不能同意。现在我经营药店剩下价值10万余元的药品如何处理,相关部门没有给我答复。而且近年来随着长沙市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周边地区畜牧出现大幅减少,老药店日常经营也出现困难,才未上缴费用,这点已经和相关领导沟通也得到认可的。
3、 第三点下岗分流问题,本人是1974年工作开始,2005年区政府实现机构改编,理应按照我的实际工作年限继续养老保养购买,同时国家1991年就有对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工作在一线的基础工作人员,相关单位没有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本人年龄和身体情况都较大,而且身患多种疾病),就通过招标考试被分流出事业编制。其中政府补偿86610元补偿是针对其他员工,未对我有过任何形式的支持和帮助。最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明明工作年限有40年,确只享受实际10年的缴费年限,难道是我在原单位是白白工作,我做出的贡献也应该得到政府肯定。虽然我年纪偏大工作能力还是得到了广大社会群众的认可,不能只通过一纸考试而否定我的工作能力。
4、 最后我想说的一点就是我虽然被改革分流,政府应该在一定情况下给我一定帮助,不应该是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把我踢出队伍,现在我生活上面临了许多困难,相关单位为了一己私利要把我吃饭(经营问题)的最后权利也剥夺。同时我也提出相关困难和待解决问题:
第一:希望政府能安排我的住房问题;
第二:关于经营药店能继续,毕竟是我维持生活保障的基础;
第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能够按照我的实际工作年限购买;
第四:改革分流原来职工有一定补偿,相应我的补偿在何处,请求落实。
第五:应我常年慢性疾病在身、行动不便,请相关领导和单位实地调查回访,不应该只通过向部分人员调查和电话沟通。
以上是我的具体问题,恳请政府有关单位领导调研查实,按有关规定尽快为我落实好情况。
殷切期盼,予以合理公正的解决。
此致
敬礼
申述人:杨其安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市长信箱已经对此作了详细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