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周利萍(身份证号码为430111195303231621)与方政 都为长沙市建筑工程公司四处职工,于1978年9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方政于1980年年初前往美国探亲,旅居美国一直未回中国。方政的户口也在第一代身份证出台前被注销。而周利萍户口簿上显示的婚姻状况为已婚,因方政本人出国后30多年未回国,且没有方政的身份证及户口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已咨询过专业律师,没有身份证及身份证号码和户口,起诉离婚或者宣告失踪,派出所和法院都不会受理)。 此次火星棚户区项目拆迁,周利萍个人名下唯一的房产在拆迁范围之中(房权证 芙蓉字第:00223637),且在7月就已提早和指挥部签了拆迁协议。但涉及到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时,卡在了家庭的特殊情况上,无法提供夫妻双方的相关证明。长沙市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及四处的职工对我家特殊情况都是了解的,可以提供相应证明。 火星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就我家庭特殊情况,是说一定需要我和方政的离婚证,也不收我的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资料,而且火星街道和火星拆迁指挥部告诉我们:他们也只能做政策解释和协调工作,要我们向市里:长沙市政府和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反映这个情况,他们才有审批权 我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就我家特殊情况特殊办理
经查,根据《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审批操作细则》(长住保发[2014]52号)规定,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您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为已婚,需要提供您及配偶的相关信息方能申请。因您目前无法提供您配偶的身份信息,导致相关部门无法核定家庭状况信息,所以无法受理您的棚改安置补贴资格申请,建议您补交相关资料后再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