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们很不情愿的打扰您,但又不得不向您反映一件事情,盼望您给予回复。
我们彩虹都小区成立于2011年初,小区生活垃圾处理到现在一直都是小区物业处理。但是政府已明文规定,从2012年2月1日起从水费中增加垃圾处理费每吨(0.3元/立方米),费用收缴早就实行了,但是小区垃圾处理还是由我们自己掏钱,每车费用260元,我们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都未得到解决,所以我们只有麻烦市长先生,恳求给我们解决此问题,万分感谢!
天心区彩虹物业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长大彩虹都约有1000余住户,里面有2个液压式垃圾站,归物业公司管理。在2012年2月1日水费中增加垃圾处理费前,该小区的垃圾都是由物业自行请社会车辆清运,没有委托环卫局清运,2月1日后,由于天心区有30多家小区的垃圾均打报告要求环卫部门上门清运(均为我局清运范围之外),而在过渡期内环卫部门垃圾车辆未增加配置的情况下,尽管我局所有车辆满负荷运转,仍无法满足新增的小区垃圾清运,我局只能尽量安排,同时过渡期间部分小区自行协助处理。长大彩虹都反映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派车队与物业进行了协调,从7月底开始由环卫接管清运,由物业派人协助,不收一分钱费用,故该问题在7月底已得到解决。
天心区环卫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