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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户口分户的问题

2018-4-16 8:01:59发布33次查看
市长,您好!
本人是四代同堂的大家庭,详细情况是:我奶奶单独立户,父母与我共一个户,我和我哥哥都已经结婚生子,我哥哥已另外立一户,请问我父母可以列入我奶奶户头下,我自己另外再立一个户不?
网友“付伟”: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户籍问题的政策:
   农业户口分户有以下原则:1、一户只有一个子女的,不得分立户;2、一户有两子女的,且两子女均已婚,可分出另立一户;3、一户多子女的,按“一户两子女对待”,可分出另立一户;……
   1、一个户口只有一子或者一女的不得分立户;2、单传四代同堂可伴靠分、立一户;3、一个户头有两子女以上(含两子女)的多子女户,其已婚子女可分立一户,但必须有一子或者一女伴靠父母;父母虽已单独立户,征收时必须伴靠一子或者一女参与拆迁;父母亲两人只能共同伴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子或者一女,不能分别伴靠子女;……
据此,您父母有两子,其中一子已经分户,且父母必须伴靠其中的一子,因此您不能再立户。父母伴靠子女既符合政策规定,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孝文化。对此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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