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请问:根据最新出台的长沙经适房上市办法第十九条 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按单位集资房相关规定办理。
只有这么笼统的一句,那么请问:
1、单位集资房相关规定是什么?
2、现在有房本的单位集资房满5年可以直接交易,无任何限制。是不是意味着,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无须补交土地出让金?也可正常交易?
您好,您在来信中提出的关于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房)上市的几个问题,根据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1、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个人购买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可以转让(买卖、交换、赠与)、抵押和出租方式上市交易。
2、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纳土地收益金和相关税费。其中土地收益金按交易额的1%由卖方缴纳,相关税费按我市现行房屋交易税费规定缴纳。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