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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水表异常读数,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不予解决的投诉

2018-4-16 5:31:14发布33次查看
关于家庭水表异常读数,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不予解决的投诉
本人拥有住房一套,位于开福区洪山路261号维一星城原山苑1栋23楼,接水点编号000342311。该套住房于2015年6月完成装修,2016年8月正式入住。
2015年11月,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对该房水表查看读数后,扣除预存水费519.29元。根据发票显示,水费277.49元(本次抄表数130吨,实用水量116吨),引水工程38.8元,污水处理费87元,垃圾处理费34.8元,二供运营费81.2元,共计519.29元。
收到发票后,本人立即向小区物业公司和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反映,2015年11月时该套住房尚未住人,前后多个月的水表读数均不超过20元(虽没住人,但每周定期打扫卫生),突然出现高达519.29元的读数明显属于异常。随后,小区物业和抄表公司工作人员对该套住房的水表、自来水管道、用水设备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认定不存在漏水的情况。
将此情况反映给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后,得到该公司营销部一位李姓主任(电话13873194791)的回复,表示由业主对水表异常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交至该公司后,由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退回异常读数导致的扣费,并承诺在退费完成前延迟后续水费的扣费。
本人随即向李主任提交了详细的书面说明,然而时至今日,李主任承诺的两点均未实现,退费仍没有完成,后续水费也依然按时扣除。期间,本人多次与李主任联系寻求解决问题,但一直拖延不予解决。
对此,本人提出严正投诉,并要求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限期退回由于水表异常读数收取的519.29元水费。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投诉件《维一星城原山苑一用户水费问题》的回复
市长信箱:
投诉件《维一星城原山苑一用户水费问题》已收悉,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单位予以落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用户由于水费异常,经反映至我司分公司后,我司分公司为其上门查看查明原因并同意退费,由于我司工作人员在退费处理时表述造成了用户误解。经再次与用户沟通,为其办理退费手续,用户对此表示理解,对我司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特此回复。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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