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鸭子铺居民,2014年配合政府拆迁工作以来,租房在外。小儿今年9月已经6岁半了,按照教育局文件,他被划分到开福区金鹰小学就读。由于拆迁协议原件丢失,按照金鹰小学的要求,已经在国土调出复印件,并备齐了其他所有的资料,与今天到金鹰小学报到。在体育馆2楼,受到了接待办事员的无理刁难,硬是要拆迁协议的原件,可是原件已经丢失,国土复印件明明可以查到情况是否属实,校方这位办事员硬是不愿接受,这无疑是遇到了证明“我儿是我儿”的办事难问题。反观这位办事员女士,业务办理能力确实有问题,我的另一位老乡,是父亲带孩子来报名,也遇到了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的问题,她很奇怪的,要孩子父亲打电话给孩子母亲,是否审核了原件。这样的取证是有效的取证方式吗?审核与否,母亲可以给自己的孩子证明?正在人群对她办事能力的质疑声中,她宣称自己是办事员,意思是不是正式工,这又一次用临时工的幌子,规避了她的职责。她确实是临时工?临时工就可以这样没头没脑的办事?鸭子铺子弟来上学的,因为这些无头莫名的程序,少则跑了3次,多则6-7次不等。希望市长简化入学的程序,为更多孩子子弟就近入学问题护航,少出一些这样没责任感的办事员,业务能力不熟悉的办事员。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金鹰小学办事员无理刁难问题”的答复:
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1】60号)以及《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开福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开教发)【2015】18号),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就关于拆迁子女入学的批示“根据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为配合征拆及重点工程建设,请学校据实审核,符合条件,请无条件接受解决”,金鹰小学前后3次召开关于“拆拆子女入学问题”的专题行政会,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专项接待工作,并在前期由校长出面,多次和拆迁指挥部、社区、街道负责入学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对接。在整个招生报名工作中,该校工作人员均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政策。
您提到的学校要“拆迁协议的原件”情况属实,但这确实是遵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据实审核”的流程之一。在家长不能提供原件,只持有复印件的情况之下,校方工作人员首先建议家长到拆迁指挥部进行盖章证实,然后学校工作人员又提出了先给家长做登记,由学校在招生工作结束之后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料的査实工作,如果有需要配合的话再给家长电话联系的解决办法。据调查了解,在整个过程中,校方办事员一直轻声细语、态度亲切。
二、关于“招生程序多,家长少则跑3次,多则跑6-7次不等问题”的答复:
根据《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开福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开教发[2015]18号)文件中的招生要求第④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③儿童的出生证;④学前教育证明;⑤预防接种证。其中①②③将复印件留存学校,④将原件留存学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如果遇到证件没有准备齐全的情况,会做以下处理:
1、如果所差的资料不多的话,办事人员会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书面备注,告知家长还应准备好哪些资料,准备好了可以随时来递交。
2、如果所差的资料较多的话,校方办事人员会在便条纸上手写好清单,帮助家长一一罗列清楚,让家长对照着清单准备好,不至于再有遗漏。通过这个方法,所有家长都能在第二次来时就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
3、为了节省家长时间,学校给每个来校报名的家长按顺序编了报名号,缺了资料的家长只需要在补交的资料上备注好自己的报名号放在传达室即可。
三、关于“学校有效取证的问题”的答复:
针对您反映的“另一位老乡带孩子来报名,遇到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的问题,根据调查,事情的原委如下:
您的老乡当天上午已经由孩子的妈妈进行了报名登记,也按照规定审核了所有的原件,只是因为少准备了一些要给学校存档的复印件,下午由孩子的爸爸将所需资料进行补送。实际上,那位家长只需要递交了资料就可以走了。
校方办事人员还让孩子的父亲给孩子的母亲打电话的原因,是想让只提供了复印件的这位家长面对面了解“审核拆迁协议的原件”是确保每一位拆迁户人员子女就学的一个必要程序,并不是单单针对某位家长,没想到弄巧成拙,反倒让您误会了学校的取证方式。
下阶段开福区教育局将敦促学校工作人员调整沟通方式,更好地为每一位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给您的孩子提供满意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