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在长沙解放西路香格里拉.玛索酒吧上班,由于公事造成8级重伤,一直得不到酒吧任何形式的补偿,而且酒吧不配合“工伤认定申请表”的签字确认,有阻我在劳动部门走法律程序;
2.本人在酒吧上班近1年半时间,酒吧从未与我签订劳务合同,得不到员工应有的保障;
3.本人在上班期间,酒吧没有给买政府规定的5险,使此次工伤中没有享受到任何应有的待遇。
您好,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简单地说就是您在工伤认定部门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后,因劳动关系不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会出具劳动关系补正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后,您带齐以上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或者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待劳动关系确认以后再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就事实劳动关系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三.《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向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或者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