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知道。市长先生能否看到我写的信。 我是砂子塘梨子山长电宿舍居民,被征收人。 现被征收房屋产权属爷爷吴良友所有,现已去世,在2006年,我爷爷,父亲(吴德民)及父亲姊妹商议在我爷爷百年之后所属房屋为孙子 吴尚继承。 如今住房保障中心需要我们对遗嘱进行公正,得知遗嘱人去世无法进行公正,只好选择先公正我父亲继承(父亲姊妹放弃继承),再公正由我父亲赠与给我吴尚。 事情办好后,现在住房保障中心在没有任何文字法规条例下,私自设立 (在拆迁第五公告之后的)条款,对于赠与公正不认可,强行让我父亲继承。 我认为他们是没有法律法规可寻的。 强行改变我爷爷生前的意愿,对其极为不尊重。 我名下无房,我父亲也没有,我一定要继承到我名下也是考虑我小孩读书落户的问题。 希望市长先生百忙之际,能帮我解决下此事。
已与来信人取得沟通联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目前,事情正在研究解决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