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第一次的投诉并未能解决问题,请求政府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2017-11-27 23:04:59发布120次查看
市长,您好,我是长沙市星沙新长海广场b栋6楼的业主,12月8日,就自家房屋被楼上酒店漏水产生的多个问题,我向市长信箱发了投诉信件,但是被转到了长沙县工商局,而工商局并不能就我提出的三点问题作出合理解决方式,只能再次写信,恳请政府能出面解决问题。
问题如下:
上个月,7楼的新海酒店一房间厕所漏水浸泡地面,水渗透到我卧室顶层,致使部分墙漆起泡、鼓包、发霉等,经我多次与酒店方和平沟通协商,酒店方已将7楼房间厕所进行防水补救措施,但对我房间造成的损坏,酒店方既未当面道歉,也不愿意对我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态度相当的冷漠,并未积极着手解决此事。作为文明城市的一员,我并不想就这些小事到酒店大吵大闹,进而引发不和谐的事情发生,所以只能恳请政府出面帮忙协调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新长海广场b栋从4楼至33楼都属于住宅,按理不能用作商业用途,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很明显,6楼的业主都属于“有厉害关系的业主”的范畴,新海酒店明显就是在未取得我们这些有厉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违法开展经营活动。
2.新海酒店在设计装修之时,为保证有更多的客房,在未经专业认证的情况下,对房屋设计进行大肆改造,导致6楼多名业主家的房顶都出现了漏水渗水情况,但酒店方并未引起重视,总是拖延怠慢,不愿主动解决。
3.每到晚上深夜凌晨,楼上就开始出现乒乒乓乓、嘻嘻哈哈的吵闹声,还有高跟鞋在上面踢踏的脚步声,严重干扰了我们的休息,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我反映的这些问题并不在工商局管理范畴内,请政府协调解决。
再次恳请市长能够在百忙之中看一下我们的心声,这些问题可能是小事,但对于我们这些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才买到自己房子的人来说,真的是大事!
“小鱼”网友:
您好!2015年12月18日,我街道综治办进行了协调处理,并实地走访了酒店进一步核实情况,针对您所提出新长海b栋酒楼漏水问题,结合我街道工作职能,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房顶漏水渗水问题,根据街道综治办人员实地走访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酒店方首先对楼下业主造成困扰表示诚挚歉意,表示酒店方投资400多万,承租15年,长久是邻居,也希望建立和谐邻里关系。工作人员与酒店方协商后,酒店方请了专业防水师傅对酒店下层业主房顶做了漏水渗水排查,愿意用最好的防水涂料修复您家房顶漏水渗水处,并将有漏水渗水隐患处重做防水处理,保证今后不会对楼下业主产生任何影响,共同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2.关于噪音问题,酒店方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隔音,工作人员建议酒店方不在7楼开设麻将房,多开设8楼麻将房,加厚房间地毯,配置软拖鞋,勤换麻将机面上绒布,并对酒店客户进行温馨提示文明娱乐,小声喧哗,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污染,保证不会影响业主休息和生活。
感谢您的监督,欢迎您一如既往的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泉塘街道办事处
2016年1月4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