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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交了十几年,屋顶漏水上十年没修

2018-4-12 1:18:24发布41次查看
家住新开铺仁和家园的房子,因为是住在顶层,屋顶又是可上人的平顶,是水泥混凝土屋面,开发商只在预制板接合处做有沥青防水,现在屋顶预制板接合处大都漏水,一年比一年严重。屋顶漏雨已有好几年了,物业公司从来也不管。我是交房时就交了物业维修基金,今年小区业委会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来维修,可因小区还有小部分没交物业维修基金而中止。漏水这么多年了,不知物业维修基金还有用吗?请问物业维修基金可以单个家庭申报领取吗?
楚云开: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责成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且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中,我市严格按照上位法的要求,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只要条件符合、手续齐全,经申请、外勘、审核、公示程序,在12个工作日(含公示7天)内拨付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快捷使用,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关于新开铺仁和家园业主反映的房屋漏水的问题,管理中心分别于2013年9月4日下午和9月5日上午与来信人楚云开沟通了解实际情况。据了解,该业主所在的第18栋存在屋顶漏水的问题,希望通过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调查核实,第一,管理中心尚未收到仁和家园小区18栋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报告。第二,仁和家园湖南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报单位)于2013年5月3日向管理中心提交了申请报告,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该小区1-11栋屋顶、外墙防水进行维修。截至目前,管理中心尚未收到仁和家园小区1-11栋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资料。管理中心将继续督促该申报单位尽快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相关资料报送至管理中心窗口,只要资料齐全,管理中心将根据规定予以及时办理。此外,待申报单位向管理中心提交了18栋申请使用报告,只要条件符合、资料齐全,管理中心将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同样予以及时办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一,对于业主提出的由于该小区部分业主并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情况,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长沙市政府令第124号)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照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由该业主直接支付”,即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须通过现金分摊的形式支付维修费用。第二,关于业主提出的单个家庭申报领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首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均可以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只要符合使用条件,手续齐全,经“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名表决同意,就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其次,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房屋灭失的情况下,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业主可持本人身份证件、房屋灭失证明等材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个人账户注销手续并提取剩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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