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莲花镇政府调查处理,你可以直接咨询莲花镇拆迁指挥部。)
看到上述回复感觉好温暖,觉得中央的执政精神应该深入到基层了。。。。。。没料到是官话。当我找到岳麓区政府时,其回复如下:你去找岳麓区征地事物所,像你类似情况有十几户,开了口子等于政府抽自己的嘴巴。我申明一点,本人不是以告状为生存,只想得到正确的声音,不受踢皮球、敷衍之苦,望政府重点关注,我保留继续向上一级说明的权利。
以下是长沙县非农户补偿的方案:
非农户房屋享受拆迁补偿需办好两项证明
来源: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
时间:2014-08-28 07:23:01
作者:熊文 崔月龙 字体:【
大 中 小 】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8月28日讯(记者
熊文 见习记者 崔月龙)市民胡先生是长沙市某机关职工,因在榔梨街道老家的房子需要拆迁,拆迁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办理“享受房改政策证明”,而来到县房产局后,工作人员表示要办理“住房情况证明”。“到底是要办理哪些手续呢?”近日,胡先生致电市民服务热线12345,希望了解非农户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政策。
对此,榔梨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非农户”要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其是否享受房改政策,以及有房还是无房都需要开具相关证明。记者从《关于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指导性意见(试行)(长县办发〔2009〕53号)》中了解到,拆迁已办理建房手续的非农业人口的房屋时,非农业人口拆迁户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开出户籍证明和房产部门开出住房情况证明。如在单位享受房改政策的,本次不予补助购房补助费和过渡费。未享受房改政策的,按政策规定补偿。
“胡先生这种情况只需到户籍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住房证明,以及当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是否享受房改政策’的证明,即可确定其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该负责人表示。[编辑:欧宗林]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莲花镇政府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