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长沙市早在2009年10以后就停止对电动车上牌,可是目前的情况是在电动车市场还是有各种品牌的超标电动车在出售,而且交警部门对于电动车的违规现象完全就是一种捞收入的态度,搞行动的时候就上路抓一段时间的电动车,到交警队交了罚款就仍就放出来啦再继续被抓暂扣车辆这种恶性循环..这种完全是给交警部门跟拖车的服务公司捞收入.根本没有解决实际问题.而且交警部门开出来的罚款金额也是有时是交200一次有时是交50一次,政府要求的学习一个星期也是个形式,只要给学习的交警意思啦就完事.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出台一个方案对于现有的电动车是一个什么规划,要承认这些车的存在就要给个合法的身份,要不然就要从源泉头销售电动车的商家或者厂家进行关停.希望政府能够考虑一下现在长沙的没有钱买机动车上班的人民的困难..让大家骑电动车上路都有合法的行驶证明.也是保障交通违法的责任追究的便利.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近几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电动车因其有机动车的动力特点和非机动车的无需挂牌办证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一时间,长沙市街头电动车随处可见,仿佛雨后春笋般遍及城区每个角落。电动车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由于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管理相对机动车较弱等原因,造成事故频频发生,带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此,我支队出台了《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本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们是按照《长沙市电动车备案登记办法》上的规定办理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以现有的政策已经不能办理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电动自行车现在是可以办理上牌手续的。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符合《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都可以免费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
此外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强势。也会充分利用悬挂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及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手段,大力宣传有关电动车管理方面的条例、法规。
最后,我们会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在舆论开道的同时,运用《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加大对电动车的管理力度,管理中实行人性化服务,做到有理,有据,有节,使违法当事人心服口服。
对与您提到的市场上仍电动车销售的商家的问题,我们也会将该情况传达到工商部门
总之,我支队将竭尽全力搞好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严格执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迫切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支我队工作,多给我支队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将会汇总后上报,请您关注长沙市政府的相关公告。
市公安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