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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的回复似乎没看清楚我反映的内容

2018-4-9 23:35:02发布35次查看
本人于2014年12月13日向市长信箱写了一份标题为“请规范和加强对小区公共收益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管 ”,本人反映的是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动用小区公共收益购买大米为业主发福利的事,但天心区有关部门却回复成“物业动用公共收益”,其实我心中根本没提及“物业公司”,所反映的问题和物业公司无关。天心区做回复的部门显然是没有弄清楚我所反映的具体内容。建议该部门作答复的工作人员细读。谢谢。郭磊。2014年1月31日。
你好,关于你的来信,现答复如下: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对业主委员会的行为,广大业主而已履行监督的职责。作为自治组织,如果业主发现或者怀疑业主委员会的资金使用情况,广大业主可以依法申请公开。街道和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督促业主委员会履行好职责,切实维护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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