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湘南路凤凰大厦居民,为本栋楼中的烟雨茶厅卡啦ok扰民一事,已多次呼吁政府出面处理,可是半年多过去了,事情仍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我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称长沙市政府是不是人民政府,人民公仆这个词似乎也远离了这个世界,什么“最幸福的城市”可能也只是对你们这些官老爷而言!为什么?因为我们最基本的生存环境在遭到严重破坏后,多次哀求你们给我们做主时,得到的结果却是敷衍了事,听之任之。
尊敬的官老爷们,你们设生处地的想一想,如果你们家的隔壁,你们家的楼上或楼下有个卡啦ok厅,扰得你、你年老的父母、你刚出生的婴儿不得安宁,会是什么样的处境?就算你们不为我们作想,就算你们认为这是一件很小的事,你们总得维护国家法律条令的尊严吧?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于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第九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55号令“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第二条 《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适用本办法。第六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三)居民住宅区。第九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十四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和文化产品内容核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批准的,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凤凰大厦烟雨音乐茶厅明显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即无证,有无照。这是国家的法律,你们有什么权利不去执行?更何况它是一家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场所,也就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按规定应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我不明白的是,既然国家有此条令,你们为什么还要让它经营下去?难道是为了维稳的需要?可你们就没想到,维稳了他一家,损害的却是好几十户人家。正是你们的纵容、忽悠,才使得我们承受了半年多的骚扰,中午没法午休,晚上不到十一、二点无法入睡,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婴儿,多次被他们那低沉的蹦迪声吓醒,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认为的“幸福城市”?为了这个所谓的“幸福城市”,你们就可以任意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
不可否认,有关部门也曾对此进行过查处,甚至还收缴过他们的点歌机,下午收的,晚上定王台金沙里社区负责人就将点歌机返还。定王台办事处也曾与他们达成以下协议:(噪声扰民的回复(id:535903)“不能在居民内开歌厅,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如再有群众投诉,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内容进行处罚。如有违反,坚决联合有关部门取缔该营业场所。”可是达成的这协议又有什么用呢?该唱的还是在唱,该闹的还是在闹。等我们再次向定王台办事处投诉时,他们居然踢起了皮球。我不想说,但他们确实是,不但忽悠了我们百姓,而且也在忽悠他的上级,说得严重点这完全是在欺骗!
3月18日,定王台工商所执法人员,也对此进行了执法检查,情况如下(市长信箱(id541732)):“经调查,该音乐茶座于2013年6月开始经营,未取得相关证照,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其整改,并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芙工商责字[2014]0004505号),责令其在30日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该投诉焦点内容为“噪音扰民”,目前,我局已将相关情况抄告区环保局。”请问,明明知道这个场所没有办理相关证照,为什么不取缔?还要他 “在30日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是不是觉得这个歌厅还闹得不够,办好执照还可继续经营下去?当然,这个皮球又踢给了环保,接下来结果又会怎么样,我们是可想而知!敷衍吧,继续敷衍。政府的光辉形象,会被这帮人损失殆尽。
对不起,我的这封信中的某些语言,可能有点过激,但是要知道,我的这封信,是在楼下高昂的歌声中创作完成的,是他们的歌声给了我激励,也给了我力量,我是在为自已基本的生存权利申诉,所以就算有些过激的语言,只好请官老爷们谅解。不管怎样,比起找几个人去砸了这个黑心的歌厅,甚至斗出人命要好些吧。
电话,写信,这是我现在唯一行动,如果还不能解决,我只能将此信发到网上寻求支持,至少可以发泄下心中的闷气,当然我不希望这样做,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下,我还能做什么呢?
近日,我街道再次收到你们转来的市长信箱信件(卡拉ok噪音扰民愈演愈烈),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以来,我街城管办曾6次组织社区相关人员及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对投诉噪音扰民进行上门调查,现场屡次对老板进行了严厉的宣传教育,要求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并已多次与店经营户协调,不能在居民内开歌厅,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但是经营户一直没有彻底整改,因其茶座无任何相关证照,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取缔。
另:信件中提到收缴的点歌机当天就归还一事不属实,点歌机现还放在定王台金沙里社区内,有相片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