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我是麓江春业主,我们小区存在几大危机,随时将有人丧失火海;随时有人可能坠入电梯井,或者冲上电梯顶以致身亡;也有可能房屋倒塌等重大事故。使我们终日惶惶恐恐,提心吊胆的过日子。我们小区的问题已向市政府报告过,市建委和先导区相继推诿,市政府信访局孙局长召集有关验收部门开过多次会议,并和我们业主代表在社区沟通过。后由于孙局长另有高就,将此事交给信访局胡峰处长处理,由于开发商的不配合,不理睬,我们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我们小区有31层和33层的楼房共3栋,实际居住582户,人口近2000人。居住近三年,交付使用前应验收二十多项,但至今没有一项验收!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 特别是:没有消防设施!没有消防井!消防栓内没有水管!发生火灾如何灭火?如何逃生?据说救火车的水只能浇灭12层楼以下的火,那么12层以上楼层起火怎么办?消防栓没有水管,没有自救工具!楼下所有的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楼上熊熊烈焰吞噬着没有逃出的生命! 二、电梯问题:电梯经常出现咔咔作响,据负责我们小区的维保人员年底给我们的资料,他们去年7月接手时,检测到我们的电梯配置很低,很多配件需要更换,比如8台电梯的钢丝绳全部要换,每台费用2-3万元,共计要20多万元,加上零星配件需要费用近30万。上周物业苏总和赵经理也告知我们,电梯维保公司已通知他们,电梯的钢丝绳一定要换了,不换怕钢丝绳一断,不是往下坠,就是往上冲,到时就是要死人的事了。我们上交的维修基金80%的业主收到的是红色收据,没有收到正式发票,当时由开发商统一收取。到市政府一查,开发商没有上缴,被他们挪用了。电梯问题即算要启用维修基金,却没有这笔钱来支付。我们的房子还没验收,这笔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也不应该动用维修基金,但开发商一直不出现,政府召唤他们也可以置之不理!
三、我们的负一楼和负二楼的一期和二期为一个整体,一期已经建好,链接二期的接口处,无数根一米多长的钢筋裸露在外,作为二期房屋建筑的链接钢筋,现全已生锈,日晒雨淋,渗透到墙体基脚。二期的地皮现在是一个几十米深的大臭水坑。先导区质监站对三标公司发出的通告:“经我站调查,由你单位投资建设的麓江春小区二期基坑支护工程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现要求你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基坑的安全性进行鉴定,对基坑变形进行监测,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基坑支护和周边构建筑物的安全。”现周边已有两处护坡已塌方。设计使用年限为两年,现已超过三年,质监站同志说,检测鉴定费超过2万元,他们没有这笔资金,所以要开发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基坑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但开发商就是不出现,谁也拿他没办法。严重的安全隐患。大家担心倒楼现象发生! 我们小区没有消防井!没有监控!没有门禁!没有垃圾站!电梯也是低劣的,还没验收,就出现了危机。这旁边的几十米的大基坑围栏也没有,小孩随时有掉下去的危险;地下车库只一个出口,如发生火灾也无逃生出口! 开发商违规交房!违法交房! 我们小区至今没有验收!没有一个项目验收! 2013年7月份业主们开始觉醒,组织起来,理性的找开发商,等待答复三个月,被他们忽悠;找社区,找岳麓区公安局,等待答复,找消防大队,等待答复,找市建委,等待答复,找先导区,等待答复,等等都找过了,该等的等了。我们该走的程序都已经走了! 我们小区群情激奋,义愤填膺。 希望市长亲自召集这些职能部门开会,规定他们在某一时间段,一定要解决某一问题,不然将做如何处理。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加紧办理,因为我们小区的问题,都是人命关天的问题,随时有可能死人是事,我们万分焦急,每天担惊受怕,怕火灾,乘电梯怕跌下或往上冲,怕死于电梯中,怕楼塌----,危机四伏。如果市长在3月份内不能帮我们解决危机,我们将在4月份开始向省长发出求救信,请求省长搭救我们。敬礼! 麓江春业主 2014年3月8日
麓江春小区业主:
你们反映的麓江春小区安全隐患等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
麓江春住宅小区由湖南三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以下简称“三标公司”)、湖南环宇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该小区位于岳麓大道南侧,东接岳麓区法院,建设面积约78395㎡,项目于2009年8月12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办理了2#、4#、5#栋和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招投标、项目资本金监控及合同备案均由市住建委审批完成。2009年、2010年由先导区管委会国土规划部分别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1年年底2#、4#、5#栋主体及部分地下室完工,2012年初,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三标公司即对外销售,部分业主陆续入住。因地下室未全部完工,相应的规划、环保、消防、国土、防雷、交警、卫生等都不能办理单项验收手续,因此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同时由于开发商二期未继续建设和小区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该小区存在消防设施不到位、电梯未维修保养、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监管不到位、二期深基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从而业主相继到市住建委、先导区管委会、市效能办和市信访局进行投诉。按照市领导相关批示要求,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督促建设单位三标公司履行相关责任,多次电话、短信约谈三标公司法人黄宏暖,但黄宏暖均不接电话,也未予回复短信。尔后,项目建设部业务处室工作人员找到三标房地产公司办公室,但公司办公室很少有人,也不提供其法定代表人黄宏暖去向等情况,导致协调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关于问题处理的相关意见与建议
按照相关要求,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对麓江春住宅小区商品房交房有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于3月份及时联系建设单位处理相关问题。因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不具备建设工程违规建设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资质监管等职能,加上开发商极不配合,导致协调结果很不理想。业主投诉的2#、4#、5#栋工程招投标、项目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监控、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均在市住建委审批,同时市住建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职能和建筑工程违规建设行政处罚、处理职能。鉴于上述情况,为尽快有效的化解纠纷,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先导区管委会于3月份向市政府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由市住建委及其行政执法局和质监站督促开发单位三标公司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开发单位不执行也不配合,市住建委可利用项目资本金监控职能直接动用该项目监控的项目资本金,组织原施工单位或者物业公司实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由市住建委责令开发单位三标公司尽快完成地下室建设,确保各分项工程验收,尽快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有效化解业主投诉主要问题。
(三)市住建委加快对该建设项目立案处罚,如三标公司仍然不予配合,则对建设单位三标公司的开发资质予以降低,并在全市诚信行为企业年度评比中予以通报。
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将积极配合该项目相关问题的后续处理,如该项目后续工程建设选择在先导区报建,我们将予以大力支持。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
先导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