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长;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经常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你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报道,很让我感动,每当看到这些报道,我就从内心深处感觉到你是一个为老百姓办事的好领导,我就有一种特别想给你写信的冲动。
我是2009年在长沙市天心区木莲路“恒盛世家”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至今已有五年之久,虽经多方努力,却仍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据说是因为“土地纠纷”问题,而被搁浅。
由于房产证未能办下来,导致我的户籍无法迁进长沙市,没有长沙市的户口,也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多麻烦,买了车没有长沙户口不能上户,我只得四处开证明才能上牌;。
类似的问题,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了沈阳市的做法,遇到土地纠纷时,先给购房人办理房产证,纠纷问题由政府部门去解决。长沙市是否也能借鉴一下沈阳市的做法,毕竞过错不在购房者。
一栋商品房的建设,从立项到报建、审批,再到建成销售,要经过国土、规划、城建、房产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核,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扯皮的事?这里是否有政府部门不作为的问题,或者存在作为不到位的问题?
请书记过问一下,一套购了五年的住房,办不到房产证,这在全省也不多见。再不能让我们这些花了钱、买了房的人蒙受损失,让我们买的放心,住的安心、过的舒心吧!
五年,一条长沙地铁二号线都修通了,天天讲“打通最后一公里”,到我这里不知还有几公里?。
谢谢!
罗凯: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您来信中反映购买恒盛世家房屋五年还未取得房产证的问题,我处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答复您,内容如下:
恒盛世家项目由湖南省恒盛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您所在的11栋与7栋由于已拆除房屋未办理产权注销登记手续而一直无法办理初始登记。我处通过电话联系到开发公司经办人,其表示正在抓紧解决产权注销及其他相关问题,并且会尽快备齐资料进窗办理7栋及11栋的栋证,争取今年能为业主发放产权证。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处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回复!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201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