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好!我的车9月9日下午17:57由陈复升开走,约定用3天,可到昨天的上午我们发信息提示今天下午用车到期,因为没有联系,下午2:oo我们前往gps显示的位置星沙一个小区,怎么也找不到车,等到下午6点应该还车了,但任然不有联系,就到星沙的一个派出所去报案,可是他们说必须到车辆交接的区域,晚上8点,我们急忙赶到芙蓉区派出所想报案,急找到车,可是上班的一群人说不是他们的事,应该找法院起诉。我真的很无助了,贫民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找到民警,可他们这样对待,这个社会还能安宁。我诚恳请求市长给我指点路,我该到哪里报案,谁应该为老百姓解难。谢谢!急!急!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经查,该案件已由我局东屯渡派出所受理,我局将督促办案单位积极开展侦查破案工作,有关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将由办案民警向您答复。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