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希望地税继续跟进 严厉查处

2018-4-8 17:23:44发布34次查看
首先非常感谢雨花区税务局的同志能够现场调查老百姓投诉案件的真实性,这是一种对百姓负责任的态度。
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补充说明,至于信中提到的黑餐馆老板所反映的“生活困难”问题,并不属实,瑞宁花园的房子(三房)要7000多一平米,市价要100多万,生活困难又哪里来的钱买?另外,餐馆老板所说生意冷清也不属实,因为这家餐馆非法逃避了很多税费(有税漏税,且逃避了很多管理费),因此经营成本低,相对来说价格也便宜,与小区外的很多合法餐馆比起来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因此生意红火,而小区外办理过合法手续的正规餐馆却是因为不良竞争,开一家倒一家,严重影响了该地的投资环境,投资环境变得十分恶劣。
希望雨花区的税务部门能加强管理,严厉查处,尽早的使这家黑餐馆关门停业。
附上原信件:偷税漏税两年之久没人管 非法经营
状态:已处理 回复时间:11/7/2011 11:42:3
信件内容:
张市长,我们需要反映的问题是一个老问题,这个问题经多次反映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最近一次的举报是在今年上半年,有人过来查过,官方回复说是业主已答应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但是,半年过去了,问题还是没解决,而且黑餐馆老板对外宣称有熟人包庇,所以可以照常经营,小区上千户业主有苦难言。 瑞宁花园(桂花公园斜对面)位于雨花区左家塘桂花路248号,当初在买房时,开发商宣称是一个纯住宅小区。可是在两年前,小区1栋3单元107房,开了一间名为“私厨”的餐馆。所谓的“私厨”,就是开在居民楼里,不办理任何手续,严重违法经营的餐馆。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小区内严禁开餐馆。居民住宅房不得擅自改为经营店面。不管餐馆开在何处,都应该办理工商、税务、餐饮服务行业等手续,都要求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而且在开业前,餐馆需到消防部门备案。 然而,规定归规定,现实中这家黑餐馆一项要求也没有达到,而且在小区的居民楼内平安无事的开了两年,却没有任何人管! 可以说,这家擅自利用住宅房改为经营店面的餐馆,违反了政府的多项规定,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给我们的安全带来了隐患。该餐馆违反规定体现在:第一, 没有办理任何的工商手续;第二, 没有办理任何的税务登记手续;第三, 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具有很大消防隐患。安全隐患大,试想万一引起火灾,危害的将是小区内近1000户家庭的生命!第四,具有食品卫生问题隐患,没有食品药品主管部门的许可证。餐馆经营产生的油烟、污水和噪音,影响居民的生活,为此,有多户业主拒绝缴纳物管费。第五,影响了附近的餐饮酒店的经营。该餐馆属非法经营,逃避了很多税费,属不正当竞争。 楼下生意红火,楼上住户却不堪其扰。餐馆消防措施不到位,他们有时把垃圾和杂物都放在消防通道里,也对居民的生活安全造成影响,具有很大的隐患。 这家黑餐馆 未办理任何手续、环境污染重,如果发生餐饮卫生方面的问题,危害的将是老百姓健康!到时候再查处,那就晚了。 希望政府能为老百姓办点实事,组织联合执法加以整治清理,坚决查处这个黑餐馆,还小区各位老百姓的安全和正常的生活。 以前餐馆在外玻璃窗贴上了“私厨”广告,现已拿下,在1楼经营的这家餐馆非法经营方式更加隐蔽,非法经营依旧!所以希望政府这次能够突然检查,坚决彻底查处这家黑餐馆!黑餐馆地址:雨花区左家塘桂花路248号瑞宁花园1栋3单元107 黑餐馆(私厨)电话:84444877 瑞宁花园物业电话:85691867
回复内容:
我局收到对瑞宁私厨举报材料,随即派雨花区局稽查局对该户进行了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宁私厨地址位于桂花路瑞宁花园1栋107房,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服务;业主:李敬明,电话:15575135535。该户与2011年3月4日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管理代码:2102127,至今已购领了定额发票2250元,缴纳税款720元(营业税518.56元,城建税36.3元,教育附加24.58元,个人所得税140.56元),雨花区地税局第三征收分局曾对其未按时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处以了200元罚款。
二、调查经过
检查人员于2011年10月20日11时到该户营业地点,下达了检查通知及询问通知,并对其经营状况做了了解。10月24日,业主李敬明的弟弟李时明来我局接受了询问谈话。
该户业主4兄弟,均为无业人员,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生活全部来源于瑞宁私厨的收入,该私厨主要经营瑞宁花园小区内的送盒饭,生意较为冷清。对于该户的情况,我们已通知其主管征收单位雨花区地税局第三征收分局税管员,要求以后对该户加强征管。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支持!
我局收到对瑞宁私厨举报材料,随即派雨花区局稽查局对该户进行了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宁私厨地址位于桂花路瑞宁花园1栋107房,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服务;业主:李敬明,电话:15575135535。该户与2011年3月4日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管理代码:2102127,至今已购领了定额发票2250元,缴纳税款720元(营业税518.56元,城建税36.3元,教育附加24.58元,个人所得税140.56元),雨花区地税局第三征收分局曾对其未按时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处以了200元罚款。 二、调查经过 检查人员于2011年10月20日11时到该户营业地点,下达了检查通知及询问通知,并对其经营状况做了了解。对于该户的情况,我们已通知其主管征收单位雨花区地税局第三征收分局税管员,要求以后对该户加强税收征管。 至于该户非法经营,经营环境恶劣,进行不正当竞争,建议您向环保、工商、城管部门进行举报。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支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