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动车昨天也被抓了(交警开了罚单,罚单上没写罚款金额),交警说是无牌驾驶,
我是去年买的新车,根本就没行驶证,后来去交警队取车,叫我搞什么拓印,
我又跑到停车的地方拓印,谁知道又要发票、合格证,我又回家找,
没找到,又回到拓印的地方,拓印的人说没有的话他们有办法,
不过要钱(260),办的跟真的一样,我想问下这些搞拓印的人跟交警是啥关系,
而且收那么多钱,且都不给收据,没办法,我就给了那人260,
后来帮我拓印好(拓印又收了10块)后去雨花区交警队办了罚款手续(罚款200元),
拿到领车手续后心想这下可以把车领回去了,
谁值得跑到停车的地方又要收钱70元(停车费20,拖车费50),
哎,领车单子上说的很明白,电动车违法不需要交拖车费,
我跟收费的人理论,她说我们这里要收,收了也不是她用,
哎,我一想算了,多的都出了还在乎这点吗?就交了,
要了张收据,可收据上根本没写收费项有拖车费,我一想算了,不说什么了,
领了车回家。此次被抓心寒死了,原来人民纳税养着所谓的人民公仆不是去帮助人民解决问题,而是来坑害人民
,吸人民的血,不过这件事我想到几个问题。
1.不发电动车牌照又让买车,车被抓了花了钱领出来骑了又可能被抓,抓了又花钱,这就是个死循环
2.既然说三环内不能行使电动车,为何不在进入三环内处帖上禁电动车标示呢
3.罚款单上为何不写上罚款金额,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二条中第4条当场收取罚款不开
具合法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是为后几乎没长罚款单上都没写明罚款数目,
为何就没给行政处分呢?到了交警大队就罚款200,若干条中规定是50到200,为何每个人都是200呢?都是最重处罚呢?
4.拓印的那些人跟交警大队是啥关系?为何主动帮搞假证?搞假证为何交警看不出还是看出不做声?他们收钱为何不
给收据,人民的钱就这么好挣吗?
5.市场让卖牌照不给发、车可以骑又不可以骑、可能抓你不抓他(全凭交警意愿)、今天可能抓明天又可能不抓
6.我们骑电动车大部分人员都是因为工作需要,也是基本无力购买汽车一族,既省钱也方便,我们想办牌照可没地方
办,抓了又不可能不去领回来,花了钱领回来又还是得骑,叫我们这几十万一族怎么办啊?
7.我是做软件的,在长沙工资就4000左右,今天电动车被抓一次就花了270+270+12(领车时的交通费)+1(复印费)=553远,一星期要是被抓一次,一月4次=2212元,
我还要吃饭、交房贷我怎么活?不骑电动车,我上班又太不方便,所以又只能提心吊胆的骑着我的小宝马
总结一句,长沙雨花区交警借着法律抓电动车,就是为了抓钱,今天我去领车,算了一下我见到领车的人数大约在100左右,
按领车人所花钱平均350,雨花区交警大队抓电动车收入一天为:350*100=35000元,一年为:35000*365=12775000元,1000多万呢,要是我是交警我肯定抓的特勤快,
我们本是这个城市底层人员,我们想好好生活,我们靠着自己的双手在这个城市去创造我们的生活,为何我们的政府、我们纳税养着的那些人民的公仆不仅不为我们多
想想,想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反而放纵那些执法队伍中的毒瘤残害我们、无情的剥夺我们的财产。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根据2009年长沙市“禁摩限电”规定,凡是2009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长沙市交警队均予以免费上牌,其后不再发放电动车牌照。
(2)在输电动车放车业务时,窗口民警必须对车辆的发票、合格证及车架号码拓印的信息进行核对审查,并存档备查。
(3)驾驶未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该行为违反了《若干规定》第10条第3项之规定,违法代码8002,根据《若干规定第19条第1款第2项》,予以扣车并罚款200元。
停车场系市政府批准的社会停车场,与交警队属于无任务经济及个人关联的机构,我队在停车场张贴有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示,并且在交给当事人的放车单上也注明停车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和相关的投诉电话,停车场如有超标准收费行为或收钱不开票的行为,当事人可根据放车单上提供的物价局、税务局的投诉电话进行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