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工资,工资已发到4月份,个人公积金帐号还只打款到2月份,公积金打款不及时。本人急着使用公积金贷款,希望市财政按时打款
1:个人公积金帐户资金来源
个人公积金帐户金额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我中心统一按比例从个人应发工资总额中进行个人公积金部分代扣,另一部分来源于单位按本人工资总额同等比例(与我中心代扣数字相同)相应将单位应支付的另一部分也按期支付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再由公积金中心将两部分数额每月按期支付到个人公积金帐户上。
2: 我中心只对实行工资统发的所有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的个人公积金部分统一代扣,其余实行财政统发的事业单位个人公积金部分由本单位财务统一自行代扣。
3:经核实:我中心对2011年1---4月份代扣的个人公积金已于每月按期支付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建议:
我们已就该同志反映的情况于5月中旬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了沟通,请该同志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查询,也可先到我中心确定是否属于代扣范围后,再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
长沙市财政局
2011. 6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