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给市长信箱写信,请求对沁园春.御院周边停车环境进行治理。现在问题越来越严重了,有时出现堵车,严重影响出行,政府把这个地方定义为社会停车场的思路是有问题的。希望引起高度重视!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沁园春.御院与教师村之间的一条小路车辆停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现象,我队经调查发现,该道路为2010年沁园春御院建设后修建的一条小巷,北接桐梓坡路,南接咸嘉湖路,道路宽不足七米,设计为双向两车道,主要功能作为沁园春御院、公园里两个楼盘居民进出通道。
该路段主要停车场地有:桐梓坡路与该小巷西南角的人行道上停车场,有人收费;沁园春御院地下停车场、公园里地下停车场。根据我队调查发现,上述两个楼盘的地下车位出售率特别低,空置现象特别严重。以沁园春御院为例,该楼盘共有地下停车位约2000个,目前已出售的有1500个左右,但每天晚上进入车库停车的车辆不足1000台,也就是说,每天空置的停车位在1000个以上。小区物业出租车位价格约300元每月。因为价格高企,许多私家车主宁愿将车辆停放在狭窄的小巷里。车满为患的狭窄的小巷,与空旷的地下停车场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是,因为该小巷是作为沁园春御院的配套建设道路,可以等同于小区道路。而现阶段,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小区内道路的交通管理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现阶段对小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同时我队希望各级政府能健全体制,落实责任。街道、物业、居委会、业委会应当尽到各自的管理责任。近年来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相当重视,但还有“道路交通安全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情”思维定式,因而仍未真正形成各级政府部门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实践表明,小区道路的交通秩序仅靠某一个部门是难以管好的,必须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密切协调,统一配合,形成合力。特别是社区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将车辆乱停、日常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专项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当好政府参谋,加强相互沟通,建立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在今后工作中,我队将继续与白鹤咀社区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完善道路基础设施、交通标志,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管理的职能作用,确保小区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总之感谢您对长沙交通的关注,我队将竭尽全力搞好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完善交通设施,严格执法,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