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看到市局人口出入境管理支队的回复,有房产证可以立户。我寄居在娘家其实是有房子的,只是户口转不回无法取得房产证。可我到前夫村建房没有立户又无法批建房证啊!照这样子没有房子不能立户,没有立户不能建房,那我到底该怎么办?先立户还是先建房?
你好!
经电话咨询,你为长沙县黄花镇新江村圳边组村民,女,农业家庭户口,真名康仁人。2006年4月协议离婚,目前其户口仍与前夫在同一户头(前夫为户主),未单独立户。
根据现行的村民建房用地政策,宅基地的审批和使用以独立户型为对象单位,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为独立农业家庭户型的各家庭成员,但持证人须为该农业家庭户型的户主,户主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能再单独申请使用宅基地。因该发信人户口仍与前夫在同一户头,只能作为一个独立农业家庭户型,因其前夫已享有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因此不能再单独批准该发信人村民建房用地,如确实需要在现户口所在地建村民住宅,须由公安户政部门批准户口分立后,且符合使用村民建房用地的其他条件,才能批准其村民建房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