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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长沙县人民政府公告真实合法有效性

2018-4-8 18:20:31发布21次查看
附图我请问长沙县人民政府对这文件公告是不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为何我从去年2016.06.18按文件要求投诉举报至今2017.07.10相关部门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和星沙街道办事处都不进行有效果的执法!
请问正面回答这处违法建筑长沙县人民政府准备什么时候处理完毕何时结案!
如得不到一个有效的进展或结果!我将持续不定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相关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持续投诉举报此次事件!!以维护我的合法正当权益!(请问对于这种通过合法正规途径的投诉相关部门是否会屏蔽或有次数限制,或本人会不会受到………)
如此投诉给相关职能部门产生影响请望唔介意!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习总书记的带领中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美好!
2017.07.10
附件1:img_20160703_123812.jpg
违建:
您好!
您于7月10日关于投诉长沙县人民政府公告真实合法有效性的信件我局已阅办,关于信中提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投诉的星湖湾高层一期5栋2904违建的情况,我局于2016年12月2日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限其7日内自行拆除星沙街道星湖湾高层一期5栋2904号违法建筑,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拆除,也未在法定期限申请复议或诉讼,现依法下达催告书,催告当事人于送达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因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我局于2017年7月7日在湖南日报进行了登报送达,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公告送达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登报2个月后违法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报请长沙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84879045)。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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