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中的203电台,建立在星城雅君边的铁马驾校(地皮已经被广电收购)边的山坡上,主要的辐射在500米之内,国家文件规定,必须超过500米远,最好超过1500米远。
星城雅郡、银盘鑫城、湘楚家园,全部都在500米范围之内,甚至最近的地方只有240米。
因为怀疑这个项目会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不良的影响,我们走访了社区和物业公司,发现在这个项目的环评过程中,项目方并没有将情况向社区或者是物业公司通报,导致了小区业主并不知道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危害。
一般发射塔都是建在山上,而此电台发射塔就建在这三个小区旁边,仅一墙之隔。
我们需要的是基本生存权和健康权,这叫我们如何生存,现在小区所有居民对此次事件非常愤慨,恳请相关部门着手调查,以人文本! 谢谢
2013年7月2日,我局收到市长信箱“关于湖南省人民广播电台二○三台发射塔建设”信访投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湖南省人民广播电台二○三台原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西垅村晏家坪,根据规划,现拟搬迁至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西垅村易家冲,由湖南广播电视台广播传媒中心投资建设。2011年11月,受建设单位委托,核工业二三○研究所对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二○三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章结论表明:发射塔选址及平面布局可行;2011年12月30日,湖南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技术专家评估会,专家意见表明:环评表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12年2月10日,湖南省环保厅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见附件:湘环评辐表〔2012〕6号),同意该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尚未动工建设。
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竣工后,并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其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我局将加大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目前,鉴于该项目引起周边居民强烈关注和质疑,要求建设单位加大电磁辐射宣传力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工作。
长沙市环保局
2013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