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有套房子是他的名义在弄。但是现在想过户到我这里,但是听说可以以继承的方式来操作,不知道怎么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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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房产过户我的问题,我处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您,现再次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由于您父亲健在,因此不能办理继承。建议您办理赠与手续,由您和您父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父子关系证明、房产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前来我处申请转移登记。登记费:住宅每件(套)80元,如有共有房屋所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非住宅每件(套)550元。测绘成果利用费: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每幅40元。至于税费问题,请您向税务部门咨询。
特此回复。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201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