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写过一封信,也是关于西湖渔场的,给我的回复是咨询街道办事处,今天西湖渔场二三管区(8月31日)给我送来一份通知,若没有缴纳资料视同放弃享受167亩待遇,落款是西湖街道二三管区,三个章都是西湖渔场二三管区的,就此情况我咨询了管区送达的工作人员,她说这个情况是西湖街道王书记同意了的,我回复说,如果他同意了,请他在上面盖个章,或者盖个西湖街道的章,否则我视为西湖街道二三管区的行为,至此,这个事情,我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能从民生出发,切实解决问题!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西湖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