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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员工每天上班11小时,无加班费,严重违反劳动法

2018-4-7 11:12:56发布37次查看
尊敬的胡衡华市长:
你好,我是长沙县蓝思科技董事办的一名工作人员。自2014年春节上班以来,在刘伟总经理的要求下,我公司所有职员(蓝思员工分为职员和普工,职员是月薪制,加班无加班费)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至晚上八点,工作时间为11小时,严重超出劳动法所规定的时间,且加班没有任何补贴。本人可以提供蓝思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证据,贵部门亦可要求蓝思自行提供员工考勤记录。
在此,我请求各级劳动部门能尽快立案调查此事,此事牵涉蓝思十万员工切身利益,如蓝思持续违反劳动法,不断侵害劳动者利益,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关于投诉蓝思科技超时加班且无加班费问题的回复
“雷高卓”同志:
你好!
关于你所反映的蓝思科技超时加班且无加班费问题,我大队已派人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如果调查情况属实,我大队将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您还有需要咨询有关政策法规或者劳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请拨打长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值班电话:84010103。
长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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