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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芙蓉区执法不公,滥用职权

2018-4-7 10:16:03发布30次查看
我是今日女报出租车公司湘at9661副班驾驶员鲁伟,2011年6月29日8:30左右在杨家山转盘桥下西口与一电动车刮擦,当时报了122,交警也来了。(因为当时现场以挪动,所以没划分责任,来的交警叫我带她去医院。之前没保护现场,我也是看什么大碍,她的右脚因躲让前方逆行过来的电动车放进了我的左前轮,由于她电动车的还没完全静止,所以卡在我的车轮缝里擦了点皮!我的车早以经为了躲让逆行电动车而静止了,她是超我的车而造成的!)我当时打朋友电话送钱过来,将其带到长海医院进行了x光检查,并开了消严药和一些外用药。医生的说法是没一点事!但是对方还要找我赔付300元(之前对方叫了5个人要其在医院检查没事情况下赔付800元)当时手上只有200元左右,和她商量不同意!***最关健的是,等到14:50的时候,对方叫来了个交警,过来二话没说,直接给我张罚单,上面备注拒签,还写着要扣车!我就纳闷了,他什么都不清楚,而且我也没违法,为什么要开这张罚单出来,何况我也是受害者!警察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若是像这样滥用私权,不是我不服,估计发生在谁身上他都不会服!跪求帮忙解决此事!!!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我支队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将该情况传达到辖区大队,大队表示将会核查此事。请您继续关注。谢谢。
长沙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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