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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户口上不去

2017-11-16 0:42:22发布98次查看
尊敬的胡市长
您好
我是您治下的一个平民百姓。有件事情我很纠结。情况是这样的。
儿子2012年出生,我们两夫妻都是长沙户口,我是独生子女,现在在国外打工,孩子生在新加坡,办理的中国护照,因为是头胎,不是很清楚需要办理准生证啥的,人又在海外,弄到儿子户口至今没给上上,新加坡这边政府办什么都很顺利。
啥证件,出生证翻译,大使馆盖章都准备好了,儿子一岁时,七八十的父母去派出所,街道办事处跑断了腿,一开始说行过两天来,然后过两天换了个人,说不行,现在说是遗留问题,说现在是他们工作质量检查期间,现在办理对他们领奖金啥的有影响,要我们等三岁后再来,这是个什么逻辑?
三岁后我估计就要收各种罚款费用了,而且他们每次说的都不一样,全凭一张嘴,空口白话,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
眼看孩子一天天大了,到时候想要回去上学,都不知道怎么做,请能帮帮我们,指条道啊......
谢谢
此致敬礼
王旅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中规定:
出生登记
  (一)登记对象
  限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3周岁以上的人员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补登、补录”规定办理。
  (二)落户原则
  1、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3、婴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交的凭证材料
  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在国内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须提供接生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调查意见)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系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身份证件)。对《出生医学证明》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予以扣留,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查、鉴定。
  2、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受理审批机关
  新生婴儿户口登记由落户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并登记。
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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