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阜埠河路46号居民楼后(紧邻46号居民楼北边墙,施工现场用围挡遮掩,要站在46号居民楼二楼才能看清施工现场情况)事主(黄义恒)于2012年9月22日开始施工,私自扩建违章出租用房,不符合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要求,且堵塞消防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违章建筑一再违法,应予以立即拆除。为此,我于2012年9月24日和10月22日多次书面和电话向岳麓区城管局执法大队、拆违办实名举报,直到今天,违章建筑已经基本完工,还未得到制止和拆除,违章建筑事主扬言城管部门有人不怕举报,还对举报人进行攻击,不得已向市长举报,请求相关部门主持正义,用实际行动拆除声音建筑、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作表率。
您好,信中反映的问题我区责成区城管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城管执法大队高度重视,责令桔洲城管中队迅速查处。接信后,桔洲即派执法队员张国军、罗轩到达现场,展开调查。经初步查明:天马村村民黄艳红所建违法建筑物为砖木结构,一层,面积约30平方米,九八年下半年建成,系历史违法建设。现因房屋漏水,墙面破损进行修补。
桔洲中队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当事人补办相关手续。下阶段,桔洲中队将会同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