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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翼府空中花园变成了办公室

2018-4-3 6:54:06发布22次查看
市长老乡,你好!现反映一件空中花园被乱占的情况。我们华翼府是位于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铁道学院对面)的一座写字楼。现在物业公司把楼宇中的许多空中花园同意一些公司乱搭乱建,原来本来是给业主锻炼休息的空中花园都被建成了一间间办公室,b座25楼原来6个空中花园都只剩余了2个了。b座两头的走廊也被两个公司用铁门锁住了,变成了私有的办公间了。现在有些业主因为被乱占只好停交物业费,所以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持续恶化,快到了暴力冲突的地步。希望有关部门出面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提升政府的管理能力。谢谢。
1--乱搭乱建,破坏了原来的房屋设计,给房屋的安全带来的隐患。
2--乱搭乱建,有损业主的利益。这些公共面积,都是业主出钱购买来的。每户都有几十万元的支出。现在被一些人无偿占有,业主自然心里不同意。这是矛盾的根源。
3--乱搭乱建,影响了业主正常的采光和通风
4--乱搭乱建,也带来严重的消防隐患。
尊敬的市民归来:
非常感谢你的来信,我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到华翼府了解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现将了解的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华翼府2511、2512业主提出的华翼府内乱搭乱建及物业管理的相关的问题,2013年8月15日,谋信物业公司及华翼府2507、2508、2513-2515房的业主,本着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了友好的协商,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一致的意见。
一、关于扩建建筑的安全问题
该扩建建筑是由业主“湖南视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筑甲级设计资质)进行建筑改造设计,由业主建筑工程师戴兵进行现场施工监理,并委托“湖南黄花建设集团公司”进行施工。该设计依据国家规范并结合原建筑的结构进行了局部加固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图施工,作业规范,所用建材均符合国家标准,该建筑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二、2511、2512业主对于该处扩建建筑的意见
对于该扩建建筑,华翼府2507、2508、2513-2515房的业主将以下观点向2511、2512业主进行了解释:该扩建建筑虽然并未办理建筑规划许可等手续,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16条第2款之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在解释于2013年4月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中提到:“司法审查中认定无证建筑、临时建筑是否构成违法建筑时,要综合考虑有无非因当事人一方过错的行政因素、历史因素、实际建设和使用状况等作出全面审查,不能简单一判了之。”经过充分的沟通,2511、2512业主对于该处扩建建筑表示理解并反复向2507、2508、2513-2515房的业主说明他们的本意并不是要拆除该扩建建筑。
三、关于2511、2512业主提出物业管理的答复
2511、2512业主对谋信物业之前的装修、管理力度、车位买卖等服务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在协调会上,谋信物业公司向主任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进行了承诺和答复,2507、2508、2513-2515房的业主也与邻居就相关事宜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并达成了三方都满意的决议。
雨花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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