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师,今年事业单位改革首轮聘任,我院根据《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了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应该说,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在学校内部具有最高效力,但学校但聘任的结果却与方案背道而驰,从方案所定人员的类别看,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的职数为91、324,41,比例为2:7:1,而实际聘任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的职数为29、385,41,比例为2:26:3,也就是说,四百多人的大单位,管理岗人数不足30人,结构比例严重不符合意见和方案的要求,因此轮聘任所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因管理岗的人数过少,专技岗的人数过多,造成中级职数在最大容量的情况下,还超标46人,直接后果是省厅拒绝接受我院初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经咨询院领导,除非中级职称教师调离、退休、晋升高级、死亡四种情况,否则不能腾出中级职位,而以上四种情况就我院实际情况而言,每年均寥寥无几,学校主管领导已回复八年是没有机会申报中级职称的,实际上断了我院教职工晋升中级之路,由此,初级职称的教师们的根本权益都没有保障,无法安心工作,经向校方多次反映,校方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一再推诿,特向贵处反映,要求聘任按方案执行,诚恳请求您过问此事!谢谢!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已将市长信箱里有关我院岗位设置工作的相关事宜作了专题汇报,并就有关问题作了处理,情况如下:
第一,《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上报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并经过学院职代会讨论通过,具有合法性。
第二,所有岗位都是根据文件精神,个人申报。
第三,聘任程序和结果经过学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聘任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管理岗位偏少,原因如下:
首先,根据《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长办法发〔2011〕46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管理岗位不超过20%,专技岗位不少于70%,也就意味着管理岗位可以低于20%,而专技岗位必须等于(高于)70%,因此,我院的实际聘任情况符合文件精神。
其次,我院很多管理岗位都是由聘任人员担任的,本次岗位设置工作聘任人员不在此列。
至于此事影响教师申报职称一事,学院领导,包括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都分别找老师谈了话,解释了政策及其原因。同时,学院已经安排有关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协调,专题汇报了此事,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我院特殊照顾。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