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
上次写给您的信一个月了还没有回复,,查看处理情况已交由岳麓区分局处理,但星影公司是在长沙市八一桥旁金帆大厦,是属于开福区望麓园派出所管辖范围,接洽我们的是刑侦队蒋副所长,电话是:13574841311.请领导们帮帮忙,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派出所还在推来推去还没有立案,我们家长真的走投无路了.
长沙星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培训小朋友的模特经纪公司,但他根本没有任何培训资格。就这样诈骗了我们家长两百多万现在人去楼空。
我们已多次去长沙市望麓园派出所报案,刚开始派出所让我们去找工商,找了工商工商又让我们去找派出所打110报案,然后我们又去派出所,出于当时人多派出所给我们三个代表作了笔录,打发我们回去后又说让我们去经侦队报案。从我们开始报案到今天已经半个多月了还没给我们立案,我们到现在都不知道到底应该去哪了?
一个公安执法部门,就是这样对待老百姓的吗?把问题推三阻四的不解决!现在就连报个案也是这么难的吗?为什么上面的领导再三强调要为民做事,怎么到了地方就变质了,是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真的适合这些政府部门?
星影公司就是一个骗子公司,公司老总用的名字和身份证就有好几个,他们在这里骗了就转辗另外一个地方。请市长大人能亲自下达命令,把这个团伙抓到手,让这些犯罪分子不再逍遥法外!也给我们这些受害的家长一个公平满意的答复!
谢谢!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及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对于您提供的情况,分局局长十分重视,已责令分局专门调查组调查核实此事,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再次感谢您的来信,谢谢!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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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举报星影文化培训机构涉嫌诈骗的回复
2011年9月7日,一位匿名市民给市长信箱写了一封举报星影文化培训机构涉嫌诈骗的信件。接到信件后,分局局长高度重视,批示由望麓园派出所迅速调查核实,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望麓园派出所根据分局领导指示,所领导亲自带领责任区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2011年8月初,望麓园所接待了受害人谢宇新等人的报案:长沙市星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影公司”)收取受害人谢宇新等人各5880元至9880元不等的小孩培训费用,并签订了委托合同,委托事项为全面提高受委托人的演艺素质,目前已收取了两百多位家长的培训费用,约100余万元,该公司在对其小孩培训一段时间后人去楼空,许多家长与其公司负责人刘伟盛联系均无结果,所以谢宇新等家长相约来望麓园所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星影公司”涉嫌诈骗进行立案侦查。
望麓园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因该案涉及人员广泛,涉案金额巨大,望麓园所立即向分局领导汇报,并与分局经侦大队、法制科联系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对受害人谢宇新、黄建辉、刘永青、胡国纯、杨叶等人制作了询问笔录,目前收集了谢宇新等人的委托合同、收款凭证复印件69份,并留下了69位家长的联系方式,同时还建议受害家长咨询工商部门。
经望麓园派出所调查,星影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5日,公司地址为: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八一桥西北侧金帆大厦8层9号,注册资本100万元,法人代表为刘伟盛,出资60万元,另有两名股东,分别是玉敏春、梁美莲,每人出资20万元,经营范围是: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演出设备租赁;模特经纪咨询、教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注册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为周昆权。
望麓园派出所还对该公司在注册时的验资账号(邮政储蓄银行)进行了调查, 并对该公司工作人员周金秀、周黎平、周文武制作了询问笔录。
望麓园派出所受案后,正积极进行案前调查工作,相关证据也正在搜集中,待搜集到相关证据后,若该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
特此回复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