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书记您好!恭喜您荣升!
我回龙镇白云村白沙组周思秒,因c级危房异地重建宅地之事,于今年2月2月和5月4日在宁乡县政府大楼受到了您两次热情的接待,并得到了比较满意的回答,但新宅之地至今无着落。
镇政府的指示,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准建房,而我组每户除50平米的原宅地和几厘菜地外,就一地责任田而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查看,确无造宜之处,最后指定,办法一:四处多户共用的自留菜园地块,自己负责用责任田兑换,这一要求是任何人出面办不成的事(我责任田与各户相距甚远菜园耕种是每日每时的);办法二:与邻组责任田兑换。我的责任田与之相距足有一里之遥,并有三个户主,此方案是非更多,干涉的人更多,难上加难,我只有选自己的责任田,并且本组各户主都认为,只有我处责任田事宜,同时出示共同汇报的签字证明。现在我房子摇摇欲坠,宅地都遥遥无期,危改办也在督促,加快危改。(当然我在没有得到政府手续之前就动工,我确实有错)而我哭笑不得,没有办法。您原来知道我的这件事,虽然荣升了但还是我们的父母官,现特写此信,请您挤点时间,帮我这毫无门路的农民解决其栖身之地。
敬礼!
真诚的拜托!
周思秒、刘利平全家
周思秒系回龙铺镇白云新村白沙组人,周思敏一家4口、兄弟一家3口,及其父母二人同住在一栋占地面积328.2平方米的两层住宅中,该住宅经省、县两级鉴定为c级危房,允许拆除新建住宅。根据我县沉陷治理危房改建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申请危房改建,必须由其本人自行解决建房用宅基地。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周思秒因为选址问题未能自行解决宅基地,其不愿在原址重建,周围邻居也都不愿意与他兑换宅基地。其申请在自家水田异地新建住宅,经县国土局工保科、地籍科、镇城建办、镇国土所联合进行现场勘察,因其选址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勘察单位一致认为该建房申请不能批准。
我镇镇村干部正在尽力协调选址问题,新选址确定后,我镇将申请县国土局再进行联合认定,如果认定通过,即可办理建房手续。
宁乡县回龙铺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