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系长沙雨花区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05年毕业生,现已在长沙天心区购买了房子(06年购买,由于开发商的问题至今没发房产证)。购房时用的是学校集体户口。现我想把户口迁至天心区。请问下需要怎么办理,非常感谢!
您好! 鉴于您的情况,现将答复如下: 根据长公办【2008】230号文件,进一步放宽城区的落户政策,您符合购房落户政策。其政策内容如下: 一、购房落户
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票据、长沙市公安局印制的《迁入户口情况调查表》、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受理机关: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受理中心办理。【注】:请准备好所需材料凭证。 谢谢!(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