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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赤岭路街道办失业登记工作人员严重渎职的投诉

2018-4-2 3:55:28发布25次查看
领导同志,您好!
我叫周华,籍贯赣,已在长沙工作有6年时间之久,现为居住长沙天心区的失业人员,并已办理了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期限为2014年9月-2015年4月),目前仍未就业。本人失业管理事宜隶属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为响应国家“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政策号召,现个人正在筹划自主创业事宜,并想要享受国家国务院,对于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进行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政策,因此,个人迫切需要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但是,目前我个人遇到的困难是:赤岭路街道办工作人员再三搪塞、推脱证件办理事宜,首先答复说证件办理事宜不在他处办理,要我找新开铺街道办受理,后经再三来回咨询,并经长沙市创业就业培训中心处老师确认,我个人《失业就业证》办理属于赤岭路街道办管辖范围……最后赤岭路街道办工作人员的答复依然是:不清楚哪里办理,他们办事处从来没有办理过此证……等诸多推脱的借口。另外,本人于3月9日再次找到赤岭路街道办工作人员咨询办理《失业就业证》事宜,结果工作人员再次踢皮球式地答复不由他们负责受理,并且还有公职人员怒骂本人“闲着没事干”等言语。
针对本人以上信访情况,请领导同志帮忙督办解决,为谢!
你好,根据赤岭路街道调查了解,对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来信人于于3月9日到街道社保站进行失业签字,并向该站工作人员咨询办理《就业失业证》办理程序,工作人员进行了接待,为其进行了签字登记。
二、工作人员对周华居住证进行了核实,其居住证显示,周华居住于长沙雨花区井湾子街道香樟路社区香樟路瑞都华庭1-1903房,但周华表示目前租住在新开管委会银杏家园小区。
三、根据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湘人社发[2011]159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中心登记,经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和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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