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在无望的结果下,给您写了这封信,还望您在百忙中抽空查看。
我是一名普通公司职员,赚着微薄的工资,过着平凡的生活。今年,我迎来了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我将在今年10月结婚。本来这是一件多么高兴的事情,结果却突来横祸。
2011年2月14日,我在长沙市蔡锷中路新娘百分百门店定了一套4000价位的婚纱套餐。开始预交1000定金,在我5月份拍摄照片的当天交了全款。在我还未全部拍摄完婚纱照的情况下,新娘百分百被媒体曝光,台湾老板跑了。媒体报道说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等我到影楼探听确实看见有2位协警给了我们一张白纸登记受害情况信息。由于我未拍摄完,所以关于婚纱照的产品一个都没拿到。影楼负责人告诉我们等待消息,结果事情过去一个月了,还是没有结果。我们曾去过工商局部门了解,去过府后街派出所报案,府后街派出所让我们找府后街办事处司法所,我们围着这几个地方转。等等所有的一切在我们看来就像踢皮球一样,我们想立案,可是府后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对我们说台湾老板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跑了,说我们的条件不能立案,因为是台湾人。也许我们的法律知识少之又少,但就我们的受害情况,200个受害者,几十万的损失,这笔数字肯定不少,黑了良心的台湾老板携款潜逃了,难道我们都不能立案?不是说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吗?怎么在老百姓受害受难关键时刻还能不为老百姓办实事呢。
作为消费者,每天遇到的都是这样一个社会,我们能相信谁,这样的事情在我身上不止发生一次两次了,但是结婚是多么神圣的多么喜庆,多么重要的事,我们的人民公仆对我们这些受害者漠不关心,这让我心变得很凄惨。就婚纱影楼一些霸王条款,我有很多看法。都说做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我们交了定金的情况下应该可以直接给我们提供服务,在我们拿到产品的情况下我们付完全款就可以了,但是影楼行业都存在先交全款再服务的条件,对我们消费者来说这是非常的不利,但是我们都必须消费的时候拿这个霸王条件也没办法。所以才导致了我们今天这么倒霉的局面。心理产生了严重的阴影,不敢再去任何影楼消费了。如果法制不健全,社会中出现更多这样的黑心奸商,那我们怎么办,是不是也会有更多这样的黑心奸商携款潜逃。
在此,我仅表达我个人的心声,还有很多受害者和我一样心情低落,投诉无门。还望市长您能重视消费者的权益,帮帮我们。让这个社会多一点信任,少一点欺诈。
非常感谢!
您好!
最近,我局陆续收到了几份类似的投诉信件,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在局长办公会议上进行了部署,要求12315指挥中心立即进行受理。12315指挥中心受理后,立即转芙蓉分局黄泥街工商所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新娘百分百的经营者已失踪,无法与之联系。现在,公安部门已介入,需等待公安部门查找到经营者后再进行处理。
特此回复。
长沙市工商局
201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