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参加2011年5月参加公开招聘并于8月份正式调入的在职在编教师,调入人事档案手续在8月底均已办好,工资和各种社保直到2012年5月底在真正按月发放,医保卡还未正式发放,且在2011年年底全市所有的事业单位因在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作的贡献政府进行奖励1个半月的工资补贴,但我们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与力量,也不知我们能否享受这一奖励性津贴。是不是因为我们手续问题而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存在。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具体解释,有则安了我们的心,无则也让我们不要再为之徒增念想,好好安心工作!
乡下老太太:
你好!收到信件后,我们与电话13467613099联系,本想交流和沟通,但被告之打错电话。你于2011年8月调入,2012年5月才按月发放工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部门多,程序复杂;(二)效率不高;今后,我们将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督促编制人事部门加快办事进程。另关于1个半月文明创建奖发放问题,市教育局积极进行了争取,最后有关部门明确因文明创建历时长,2011年就进人员不予发放文明创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