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工作到长沙县工作,现在我母亲和我小孩随我来长沙县居住,他们都是株洲户口,是购买的株洲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请问现在住长沙后,能购买长沙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吗?
luyu网友:
您好!
您于2015年10月8日在“市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根据相关政策,作如下回复:
根据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行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父母、配偶、子女,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可凭户口本、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用人单位提供住宿的凭单位证明)、户籍地未参保证明等材料向居住社区(村)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社区(村)核实符合条件的可办理缴费参保手续。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已经开始了,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期,建议您携带以上资料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感谢您对我县医保工作的支持,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以下是我们的办公电话,请致电咨询,我们将做更详细的解答。
县医保中心电话84024669
长沙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