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您好!
我今天在您的信箱中,看到了回复。如下:
砂子塘30栋居民楼为一幢7层建筑,其内部自来水管线道年久老化,锈损漏水。我司于2009年上半年发现该处内部管道有漏水问题,因用户内部管道不属于我司责任范围,我司立即与社区联系,说明漏损情况,建议用户尽快自行修复。但此后,用户未修复管道,且无人至我司接洽欠费事宜。目前,该楼栋水费拖欠已达369473.40元。
现我司将积极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漏,并与居民、社区及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系,就水费问题共同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我司希望社区、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能与我司积极协商,妥善处理该问题。
请问什么是内部问题。我们作为老百姓有能力解决吗?作为自来水公司就是收费的吗。
如果我们有能力解决的话,就不会拖到今日啦。请市长为我们百姓做主。
陈意
2011、7、9
关于砂子塘30栋自来水管道锈蚀漏水所至拖欠水费369473.40元的问题,我司再次组织人员到该小区的情况进行落实,特作以下说明:
1 该楼栋所接水表在我司系统中注册户名为: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接水点编号为000027782(水表口径为dn40),其产权也归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因此该欠费应由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并缴纳。
2 该楼栋的漏损问题,经我司勘测属于内线管网问题。按照供水合同相关规定,注册水表以内的管线维护工作由产权所有者负责。因此,该楼栋内部管网维护应由长沙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并履行其职责。
3 现该楼栋没有相关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为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减少用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司建议对该楼栋实施户表改造工作,以彻底解决该楼栋的用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