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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河社区、洪山桥街道办事处拒绝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2017-11-8 11:07:29发布53次查看
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珠江花城一期的普通业主,从2007年11月至今入住珠江花城已经有将近三年了,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在过去的将近三年的时间里一直未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且物业公司万般阻扰牵头的业主组织相关活动,不惜打电话、上门威胁牵头的业主!这种情况下,社区从未从中调解过!
今年4月,我小区部分业主带着相关资料,依据2010年1月1日颁布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找到我小区所属的双河社区要求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并要求该社区指导、牵头我小区召开临时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不料社区杨主任非常不屑一顾地说将我推到洪山桥街道办事处;
当我们刚刚找到街道的柳局长,起初他以为我们是记者,态度非常媚献,泡茶、开烟,当了解我们是业主以后态度明显改变,说:“我们街道的事情很多,你们就找社区吧!”
时隔半个月后一个下午,我们再去找双河社区的杨主任,他并没有在办公室,电话里声音迷糊且不耐烦地说:“凭什么你要我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就成立,你们去找街道的*局长,要他批字,我现在在开会……”我们再次电话给街道办事处的柳姓领导时,他以在开会匆匆挂断电话!
如此社区与街道之间就如此来来回回地推诿着。
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双河社区和洪山桥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会相互推卸责任?为什么把我们老百姓踢皮球?他们作为国家公务员只贪图个人享受,丝毫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这有悖于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我们认为,社区、街道是居民的父母官、保护伞,而不是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勾结的下流官僚,他们现在与当前长沙市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区洪山局立即召开了相关会议,对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协调。洪山局将按照珠江花城业主的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已明确局社会事务科陈科长为具体责任人,联系号码为842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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